一.比例缩放对象
比例缩放对象可以按设置的比例改变对象的尺寸大小,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。
1.执行【修改】--【比例】菜单命令。
2.单击【修改】工具栏中比例缩放按钮。
3.在命令行中执行SCALE(SC)命令。
比例缩放对象可将选中的对象沿X、Y、Z方向以相同的比例放大或缩小,由于3个方向的缩放率均相同,因此能够保证缩放对象的形状不变。在缩放对象是需指定基点和输入比例因子,缩放是基点的位置保持不变,输入的比例因子大于1则放大对象;小于1则缩小对象,但比例值不允许为负值或0.
在指定比例因子是可以选择【参照】选项,其操作方法与旋转对象时的参照相似,只不过此处参照的是长度而非角度。
二.拉伸对象
拉伸用于按规定的方向和角度拉长或缩短实体比例,缩放对象时可以按设置的比例改变对象的尺寸大小,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。
1.执行【修改】--【拉伸】菜单命令。
2.单击【修改】工具栏中的拉伸按钮。
3.在命令行中执行STRETCH(ST)命令。
执行拉伸命令的过程中,选择对象时只能使用交叉窗选方式,与拖拽出的窗口相交的对象被拉伸,被包围在窗口内的对象将随之移动。
并非所有的对象都可以被拉伸,可以被拉伸的对象有直线、圆弧、椭圆弧、多段线、样条曲线等,不能被拉伸的对象有点、圆、文本和图块等。